跨境电商监管方式代码:9610、1210、9710与9810

跨境电商监管方式代码应按真实交易主体、买方类型、货物流向和仓储模式选择,并满足对应备案、申报和数据要求。

2026-07-05更新于 2026-09-03

代码反映真实监管方式

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用于表明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交易、物流和监管特征,不是企业可以仅按手续、速度或退税偏好自由选择的产品名称。申报前应核对企业、平台、交易对象、货物流向、仓储地点和订单数据。

海关跨境电商统一版系统报文规范在出口清单字段中列示:一般出口填9610、特殊区域出口填1210、B2B出口填9710、出口海外仓填9810。具体适用条件还需结合相关公告和现场海关要求。

9610:跨境贸易电子商务

9610通常用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。出口业务以面向境外消费者的订单为基础,按对应规则传输交易、支付、物流和清单等数据。

是否能够采用清单核放、汇总统计或办理退货,应按企业所在地、口岸和当前监管规定确认。

1210: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

1210涉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的跨境电商业务,常见于网购保税进口,也可能存在符合规定的特殊区域出口业务。进口和出口方向的数据、商品范围及监管要求不同,不能仅写“保税备货”后混用。

9710: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

9710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,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的业务。应能够证明B2B交易、订单、收款、物流及申报之间的对应关系。

9810: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

9810用于境内企业把货物出口至海外仓,并通过跨境电商完成交易后从海外仓交付购买者的业务。应区分出口时点、海外仓库存、后续销售和退税资料,保持账货与申报记录一致。

申报前核对

  • 买方是消费者还是企业;
  • 货物是订单后直发、进入特殊区域,还是先出口海外仓;
  • 企业和平台是否满足当前备案及系统接入要求;
  • 订单、支付、物流、清单或报关单数据是否一致;
  • 商品、税收、退货和统计规则是否适用。

数据来源与适用范围

最终代码、数据、备案、税收和退货要求,以海关总署、主管海关及实际业务的当前规定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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